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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市:是无可奈何花落去,还是柳暗花明又一村?一切尽在昨日会议中

法之剑 法之剑 2021-06-17

文|庄志明律师


前天我在朋友圈里发了这么一段感想:其实律师是要讲政治的,在大干快上时做证券业务,而到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时,恐怕又该做破产业务了。

 

没曾想,昨日中央政治局会议肯定了我这番话,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30日召开会议,会议要求:加快僵尸企业出清宝宝有才,太有前瞻性了。

 

出清是什么意思呢?出清意味着供求均衡。如果市场没有出清,那么一定存在着短缺或者过剩。经济学上,当价格确实能使需求等于供给,以至于任何人可以在那个价格上买到他所要买的东西,或者卖掉他所要卖的东西。这时的市场就是出清的。

 

僵尸企业出清意味着“僵尸企业”退出市场,以达到产能结构平衡发改委等多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僵尸企业”及去产能企业债务处置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18〕1756号)指出: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和去产能企业债务,加快“僵尸企业”出清依据僵尸企业和去产能企业的营业价值、债务清偿能力、资产负债状况等因素,按照相关法规,分别采取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债务重组、兼并重组等方式分类处置其直接债务。

 

由此可见,破产程序在“僵尸企业”出清工作中将广为运用,律师在这一专业领域看到的将是一片广阔蔚蓝的大海。

 

这是我从昨日政治局会议中读到的一个方面,本文重点说的不在这里,而是另一个方面,估计这方面说了后,很多人寝食难安。文章我昨晚写好了,本来准备是昨天晚上发这文章的,考虑到一些人看了文章可能会“今夜无法入眠”,干脆改白天发布了,我心疼人,体谅人啊。希望房地产业向我学习学习,流淌“道德的血液”,这话不是我说的,是前任中堂对房地产商提出的要求。

 

本文要说的是哪个方面呢?不卖关子了,说的是房子。

 

政治局会议对房子的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俗称“房住不炒”),是几年前中央提出的说法,虽说“房住不炒”提出后,房市热度依然上行,但总体上来说,房市过热的现象和迹象有所遏制,过去那种丧心病狂式的狂热降温了。“房住不炒”尽管还未深入人心,但已经让越来越多人认识和理解了。

 

这次会议除继续强调“房住不炒”外,特意提出“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这一全新的说法。之所以我说这是全新的说法,是因为经过查索,我发现历史上我国从未对房市有过如此表述(包括近似的说法)。

 

该表述进一步明确了房地产的市场角色,即房地产不应该是刺激经济的工具,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定位,依然需要强化其消费品的概念,即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除了满足消费使用外,房子不是任何人驾驭的工具。

 

这一表述的深刻含义还在于其文字表达特别强硬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请注意表述中是直接用了否定词“不”,而非用“不宜”这样的字眼,说明在这个问题上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近期部分城市的房地产政策略有松动,但最终都被叫停,这也说明高层对房市的态度已经成熟和坚定。此次中央政治局会议的精神就是告诉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行业),因为经济下行压力大而松绑楼市,以刺激的手段来对待房地产,这条路是行不通的。中央对“抓房市、促生产”,坚决说不,就不要再抱什么幻想了。

 

经济发展靠的是高质量,而不是靠刺激房地产。

 

除以上含义外,这一表述还十分含蓄地表达了一层意思,“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大家可以连读三遍,什么意思,品出什么味没有?有没有嗅出这样的一个潜台词:过去我们曾经是把房市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的,现在我们不再把它作为手段了……如果你把这个意思能读出来,那恭喜你,你的情商已超凡脱俗,惊世骇俗。

 

从几年前中央提出“房住不炒”,到今日提出“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说明了中央将房地产回归其本原属性的决心和定力。此番政治局会议再次道出(深化)了住房的根本属性,道出了广大人民的心声,也为我国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

 

住房住房,房子除了住,没有别的功能,房子不是刺激经济的手段,更不是牟利的工具,相信这些理念将随着中央对住房的全新说法的付诸实施而逐步形成。

 

高房价的横行宁炒一座楼、不开一家厂的盛行,在导致大量资金脱实向虚加剧泡沫的同时,助长了浮躁的社会心态,拉低了社会的道德水平。浮躁的社会心态形成和道德滑坡过程中,无良的房地产及其买办媒体推波助澜,将“刚需”“丈母娘推动房价上涨”等这些故弄玄虚的东西灌输给民众,让民众喝了迷魂汤后,稀里糊涂地将八辈子的辛苦钱交给房地产商,还感恩戴德的感谢房地产权贵呢。

 

这种颠覆发展观、价值观的错误现象必须得到纠正。

 

关于住宅的本质问题,不是现在才追究的,恩格斯在《论住宅问题》一文中早就谈到:怎样解决住宅问题呢?在现代社会里,解决这个问题同解决其他一切社会问题完全一样,即靠供求关系在经济上的逐渐均衡来解决,……有一点是肯定的,现在各大城市中有足够的住宅,只要合理使用,就可以立即帮助解决真正的“住宅缺乏”问题。当然,要实现这一点,就必须剥夺现在的房主,让没有房子住或现在住得很挤的工人搬到这些住宅里去。只要无产阶级取得了政权,这种有关社会福利的措施就会像现代国家剥夺其他东西和占据住宅那样容易实现了。

 

当然了,时代不同,恩格斯说的情况如今未必能全盘照搬,但道理是相通的,原则是不变的,房子本身是不缺的,缺的是房屋持有的平衡,解决了平衡,就解决住房的问题了。而现在中央对住房提出的方针显然是能够解决住宅不平衡问题的,既是治标,也在治本。

 

把上述这些问题好好想一想、拎一拎、理一理,你就树立对于住房应该有的清晰态度了。

 

最后来个附加题,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我们把它提炼成了“房住不炒”四个字,如今来了“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这说法若把它也提炼成四个字,怎么说?大家各抒己见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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